县委第七纪检组到县㵲阳河湿地管理局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
为抓实十三届县委巡察整改工作,2021年5月12日至13日,县委第七纪检组到县㵲阳河湿地管理局开展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回头看”检查工作。县㵲阳河湿地管理局负责人、新店镇分管领导陪同检查。
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巡察发现,湿地公园内存在“㵲阳河河口山庄段整片河滩树枝挂满白色垃圾,对湿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该处‘贵州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界桩已被洪水冲倒,至巡察进驻结束未恢复;沙水坪村鱼类监测点宣传牌宣传内容被公告纸遮挡,日常巡护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县委第七纪检组分别到河口山庄、沙水坪鸟类、鱼类监测点进行了现场查看,通过现场查看,河口山庄树枝上挂满的白色垃圾已清理干净、冲倒的界桩已扶正、沙水坪鸟类、鱼类监测点宣传牌上的公告纸已清理。
(现场巡察照片)
第七纪检组组长强调,㵲阳河是我县的母亲河,保护好母亲河的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贵州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的建立,得益于㵲阳河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贵州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作为贵州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的管理单位,应充分发挥职能职责,让我们的母亲河更加漂亮、更加美丽,让我们的湿地资源更加丰富。
新店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张鹏表示:一是加强河道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河道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加强对辖区内㵲阳河垃圾的清理工作,提升辖区内㵲阳河的生态环境。
贵州玉屏㵲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局长舒丹同志表示:一是严格按照县委巡察组工作要求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以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为契机,加强党员干部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职业道德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意识;三是加强湿地公园的巡护管理工作,每月不定期开展1-2次巡护巡查工作,通过对湿地公园的巡护巡查,及时处理发现存在的问题;四是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沟通协作,组织村级河道员、护林员、保洁员等对㵲阳河流域的巡护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湿地公园河边垃圾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