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玉屏舞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贵州玉屏舞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0年12月8日至12月20日,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贵州玉屏舞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开展了政治巡察工作。2021年2月9日在我局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反馈意见不仅对全局成立三年以来工作及班子作出了客观评价,更严肃指出了3个方面11个事项中存在的24个具体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报告。
一、高度重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工作领导。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召开了班子(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学习会,提高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积极主动与巡察组沟通对接,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整改措施,立行立改。我局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台账。迅速开展整改工作,对能及时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问题,深入研究,限期完成。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我局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3.转化巡察成果,促进工作开展。通过巡察反馈意见,我局修订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补齐工作中的短板与不足,将巡察整改与湿地保护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湿地保护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党内重要条例学习不够,意识形态工作薄弱履职尽责存在差距。
1.党内重要条例学习不够。
(1)是县舞阳河湿地公园管理局2019年、2020年工作计划中发展党员要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与新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总要求不相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条例,特别是党员发展方面的知识,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用贯通、知行统一。二是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领导班子会议、局支部会议等会议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形式,坚决杜绝标题式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实、学透、学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意识形态工作薄弱。
(2)是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重视不够。局领导班子成员舒某、梁某某、肖某2018年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纳入述德述职述廉,主要负责人2019年述德述职述廉报告中有“切实履行好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职责”不当表述,且未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单位2019年至巡察期间未向县委专题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局班子的学习教育,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理论水平。通过局班子会议、支部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强国”和“铜仁智慧党建一体化”平台等方式,集中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准确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内涵,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理论知识水平。二是强化班子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同时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至少向县委书面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是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2018年单位三次班子分工,均未体现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明确领导班子分工,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监督检查,领导班子既要相互协作、又要相互监督,避免工作出现遗漏与不足,局长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三是加强工作汇报,领导班子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述德述职述廉内容,明确主要领导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至少向县委书面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履职尽责有差距,巡护管理不到位。
(4)是巡察发现,舞阳河河口山庄段整片河滩树枝挂满白色垃圾,对湿地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该处“贵州玉屏舞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界桩已被洪水冲倒,至巡察进驻结束未恢复;沙水坪村鱼类监测点宣传牌宣传内容被公告纸遮挡,日常巡护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的宗旨和党性修养、职业道德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履职尽责意识。二是3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现场清理垃圾、扶正界桩、清理宣传牌上的公告纸。三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湿地管护站的管理,结合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村级河道员、护林员、保洁员等对湿地公园深入开展巡护管理工作,不定期开展湿地公园河边垃圾清理工作。
(二)工作作风不实,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4.工作作风不实,发文不严肃会议不规范,存在形式主义。
(5)是工作谋划不实,照抄照搬。2020年与2019年工作计划绝大部分内容相同,连落款日期都是同一天,两年工作计划均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提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谋划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严禁工作弄虚作假,材料照抄照搬。三是举一反三对全局近年来的工作计划进行梳理整改,查缺补漏。四是分管领导要加强文字材料的审核工作。
(6)是责任意识不强,发文字号重复,审核把关不严。2019年3月20日《关于印发贵州玉屏舞阳河湿地公园管理局班子成员2019年理论学习计划》与2019年4月9日《关于印发贵州玉屏舞阳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制度》文件字号重复,均为玉舞通〔2019﹞16号;《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与《关于印发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字号相同,均为玉舞通〔2019﹞11号。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发文台账》,规范发文流程,逐一登记签批日期、发文日期、审批人、签发人、文号,确保有据可查。二是严格发文审核,层层把关,对格式不严谨、不规范的文件,一律不准印发。三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纠正错误的发文字号。四是分管领导要加强文字材料的审核工作。
(7)是会风不实,会议不规范。2019年同一本会议记录中既有局领导班子会议,又有干部职工会议,相互随意穿插,且同一次会议中,既体现有班子会议研究内容,又体现有干部职工会议内容,分不清是班子会议还是干部职工会议。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办公室人员的理论学习,提升办公室人员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规范会议记录。二是分管领导加强对办公室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办公室工作的督促指导。
(8)是制度建设不切实际,抄袭拼凑。县舞阳河湿地公园管理局制订的管理制度中,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中出现“由办公室、监察室(效能办)负责督查工作”,会议管理制度中出现“党组会议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中出现“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工作的管理......”,投诉举报制度中出现“及时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等不符合本单位情况的表述。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组织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压实工作职责。二是举一反三对全局近年来制定的工作制度进行梳理整改,查缺补漏。三是分管领导要加强文字材料的审核工作。
(9)是工作纪律松弛,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2020年12月16日上午8点35分查看县舞阳河湿地公园管理局签到情况,发现2020年12月11日上午、12月16日上午陆某某等3人未签到,且未注明去向,也未见相关请假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要求干部职工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及外出报备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无故迟到、旷班的,按规定在单位内部予以通报。三是进一步提升纪律意识,以务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5.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
(10)是2018至2020年第三季度未对党务进行公开,2018年第二、三、四季度,2019年第二、三季度及2020年第三季度未对政务进行公开。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的理论学习,了解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单位的党务政务信息。二是建立健全单位党务政务公开的制度,根据制定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6.接待管理不规范,报销审批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11)是公务用餐三单不全。2019年9月第5号凭证显示,4次加班用餐共计1342元,均未履行公务用餐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玉屏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二是规范公务用餐,经办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同意报销签字人等要严格按照《玉屏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对每一笔用餐情况进行详细的核实把关,对超标接待、不符合要求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12)是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填写不规范。2018年12月第31号凭证显示,2018年1月至2月共3次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中,分管领导意见栏和办公室意见栏仅有签名却未签署意见。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管领导与办公室对2018年1月至2月共3次公务接待用餐审批单中未签署意见进行了补签意见。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玉屏侗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提升干部职工公务接待意识。三是进一步规范接待管理,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规范填写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接待菜单,确保“三单”一致。
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
(13)是工会专户未依法建账。2018年至2020年工会专户的原始凭证一直未进行账务处理,未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也未装订成册。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法建立工会专户,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开展工会活动,做到专户专用;二是对2018年至2020年工会专户的原始凭证一直进行账务处理,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并装订成册;三是加强财经制度的理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水平。
(14)是财务报销票据无财务负责人签字。2018年7月第2号凭证中,2018年7月19日发放本局干部职工1月至6月目标考核奖金7.2万元,2019年12月第3号凭证中,2019年12月19日支付玉屏海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置费用12万元,以上两笔费用均无财务负责人签字就予以报销。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局财务人员对以上两笔费用进行审核补签;二是加强财经制度的理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理论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审批报销负责制,针对每一笔报销票据由经办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同意报销签字人等对每一笔报销票据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报销程序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四由计划财务科人员完善好巡察反馈的问题票据。
(15)是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有主要领导授权后代签批现象。2020年6月第2号、第3号凭证显示,三张报销票据与其他票据的签字审批手迹不一致,通过个别谈话进一步核实,2020年6月23日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因公出差,办公室负责人电话请示后代为签署“同意报销”意见及署名。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分管财务负责人对以上三张报销单位委托签署“同意报销”署名进行了补签。二是加强财经制度的理论学习,提高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报销环节严格由经办人、审核人、会计、出纳、同意报销签字人签字核准,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三)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乏力,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不到位。
8.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乏力。
(16)是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2018年、2020年1月至11月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18年至2020年工作计划中均无党建工作安排内容,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及履职尽责意识,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认真编写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建工作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9.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肃。
(17)是2019年4月3日会议研究杨某某同志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调入本单位时,记录体现“经干部职工会议讨论同意其调入”的内容,与党管干部原则要求不相符。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由领导班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10.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18)是研究“三重一大”不严谨,程序不规范。2018年8月20日局班子会议研究总额为200万元的湿地补助项目预算,2018年9月25日研究采购由辉煌广告公司设计报价为4万元的道塘湿地公园门口观景石,2020年1月9日研究订做“绘画”塑料袋经费开支,2020年4月9日研究订做宣传伞、宣传袋经费开支等“三重一大”事项,均未见班子成员讨论发言过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的学习,提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三重一大”的理论水平,熟悉掌握“三重一大”决策的原则、决策的程序。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的局务会议。
(19)是由党支部越权研究局“三重一大”事项。2020年5月8日局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解决舞阳河安装监控设施、修建联系村(沙水坪村)宣传栏所需经费事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对“三重一大”及党务内容的学习,提升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三重一大”及党务的理论水平,厘清局党支部与局办公室的职能职责。二是加强办公室人员的理论学习,提升办公室人员的办文办会办事能力,规范会议记录。
(20)是落实县委决策不到位,“五不一末”制度执行不严。2018年至2020年5月,财务报销票据一直由单位主要领导舒某签字审批。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领导班子认真反省、相互监督,在执行“三重一大”的议事决策中,严格执行“五不一末”制度,先由分管领导发言,最后再由主要领导总结发言,确保议事决策方面正规化、正常化。二是贯彻落实县委决策,严格执行“五不一末”制度,财务报销票据一律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审批,分管财务的副局长要定期向局长汇报全局财务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制度纪律落实到位。
11.党风廉政建设履职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21)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谋划不够。2018年、2020年1月至11月末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建设,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精神。二是每个季度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22)是开展“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不规范,流于形式。2018年至2020年上半年“两个责任”分级约谈登记表中均只有约谈内容,无被约谈人表态意见,被约谈人也未签名;局长舒某与副局长梁某某2018年至2020年约谈内容绝大部分相同。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执行“两个责任”约谈,严格执行局长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的约谈。二是认真开展“两个责任”分级约谈,结合各自岗位认真约谈,规范谈话记录、谈话事项,杜绝走形式主义、走过场、敷衍了事。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3)是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2018年7月17日、2020年8月31日局班子会议议定班子成员分工事宜,均未体现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工作纪律规定,加强干部职工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细化“权力清单”,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24)是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不深入、不细致。县舞阳河湿地公园管理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分别以领导班子集体和各科室为单位进行,而不是每位干部职工根据自身岗位特点查找自己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班子成员耕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二是严肃认真开展分级约谈工作,严禁约谈流于形式。三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四是细化廉政风险排查,根据干部职工自身岗位特点制定廉政风险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工作全局、持续推进。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监督管理,严格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范廉洁风险。
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依法保护湿地,文明保护湿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不断开创湿地保护工作新局面,提升湿地保护工作新成效,推动湿地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