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㵲阳河流域质量月报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玉屏县共有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个,分别为玉屏平江路站、玉屏皂角坪站。2021年2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简称新标准)要求开展了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为二类:一类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为居住、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平江路站、皂角坪站)地处交通商业居民混合区,执行二级标准。
2021年2月玉屏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有效监测天数28天,其中优为9天、良为18天、轻度污染1天,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23~104,首要污染物为PM2.5,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4%,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6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
注: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等六种污染物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值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1、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
监测时间:2021年2月
野鸡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结果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水源地 名称 | 水源地性质 | 规定 类别 | 实达 类别 | 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 评价结果 |
野鸡河 | 地表水 | Ⅲ类 | Ⅰ类 | 无 | 达标 |
2、同步小康、乡镇及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监测时间:2021年2月2日
玉屏县4个同步小康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评价标准:Ⅲ类)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 性质 | 规定 类别 | 实达 类别 | 污染物及超标倍数 | 评价结果 |
田坪镇 | 地下水 | Ⅲ类 | Ⅲ类 | 无 | 达标 |
朱家场镇 | 地下水 | Ⅲ类 | Ⅲ类 | 无 | 达标 |
亚鱼乡 | 地下水 | Ⅲ类 | Ⅱ类 | 无 | 达标 |
新店镇 | 地下水 | Ⅲ类 | Ⅱ类 | 无 | 达标 |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1、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
监测时间:2021年2月
2021年2月,㵲阳河鱼市断面实达Ⅱ类水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河流名称 | 所属县(区) | 责任县(区)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
1 | 鱼 市 | 㵲阳河 | 湖南怀化 | 玉屏县 | Ⅱ类 | 无 |
2021年1-2月,㵲阳河鱼市断面实达Ⅱ类水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河流名称 | 所属县(区) | 责任县(区)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
1 | 鱼 市 | 㵲阳河 | 湖南怀化 | 玉屏县 | Ⅱ类 | 无 |
2.省“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
2021年2月,㵲阳河鱼市断面实达Ⅱ类水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河流名称 | 所属县(区) | 责任县(区)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
1 | 鱼 市 | 㵲阳河 | 湖南怀化 | 玉屏县 | Ⅱ类 | 无 |
2021年1-2月,㵲阳河鱼市断面实达Ⅱ类水质。
序号 | 断面名称 | 河流名称 | 所属县(区) | 责任县(区) | 水质类别 | 主要污染指标 |
1 | 鱼 市 | 㵲阳河 | 湖南怀化 | 玉屏县 | Ⅱ类 | 无 |
编制部门:玉屏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报告签发:杨远忠
报告审核:罗艳
报告编写:杨福英